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審結了一起因擅自將住宅改造成燒烤店而影響鄰居正常生活的排除妨害案。 劉某購得江源區某小區一樓住宅一戶,因其臨街,2024年9月,劉某將臨街窗戶扒掉改成門,室內按照燒烤店的標準進行了改造裝修。營業后不久,其二樓鄰居張某找到劉某,稱其家開的燒烤店一是油煙味大,熗的人不敢開窗;二是抽油煙機的聲音太大,影響休息;三是燒烤店經常經營至后半夜,用餐的客人的聲音吵得人根本無法休息,家里的老人都因此犯了心臟病,要求其搬走,或改成其他不影響鄰居正常生活的生意。劉某拒不理會,仍然繼續經營。數次交涉后,社區工作人員進行調解無效,矛盾逐漸升級。張某遂于2025年6月將劉某訴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停止經營,并賠償精神損失1萬元。 承辦法官了解具體情況后,在庭前對劉某這種擅自將住宅更改為門店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劉某認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占理,但是其改造燒烤店投入了的大量資金還沒有收回,立即拆除的損失難以承受,為難情緒嚴重。這種情況下,如果簡單下判,張某不僅要承擔巨大的損失,還在其心中埋下難以解開的心結,案結“事卻未了”,矛盾仍在。經反復釋法與勸解,劉某同意立即進行停業整改,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張某撤回了對劉某的起訴。至此,一起難以調和,且很可能激化的矛盾在法官的善意調解中得到了化解。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