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欠的錢已匯入賬戶了,我的限高措施能不能盡快解除,出門實在太不方便了”。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執行局成功執結一起合同糾紛案件。一直逃避執行的趙某迫于限制高消費壓力,主動電話聯系執行法官償還了5萬元債務。 申請執行人張某、王某與被執行人趙某合同糾紛一案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趙某郵寄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法律文書,執行干警電話聯系趙某,趙某稱“現在沒能力還錢”,執行期間,執行干警多次電話聯系趙某督促其履行還款義務,趙某一直拒接電話逃避執行,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趙某有可供執行財產,法院遂依法對被執行人趙某采取了限制高消費措施。起初,趙某不以為然,認為對自己沒有影響,直到近日,趙某因需要去外地照顧孫女無法購買高鐵票時,終于意識到限高給自己出行帶來很大影響,于是,主動聯系執行法官并履行了還款義務。執行法官對其躲避執行行為進行了嚴厲批評,趙某表示已認識到自身錯誤,并于當日將執行款履行完畢,案件結清后法院依法解除對其限制高消費措施,一起合同糾紛得已順利執行完畢。 限制高消費是人民法院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和有關消費行為、避免惡意逃債行為的重要措施。此案的執結,依法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了當事人的稱贊。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