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源林區基層法院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受到當事人好評。 原告劉某和被告王某結婚后,因雙方在共同生活中性格差異較大,在生活觀念、家庭事務處理等方面存在嚴重分歧,夫妻感情逐漸淡薄。自2018年起,劉某與王某開始分居,原告劉某曾多次嘗試與被告王某溝通解決婚姻問題,但被告王某拒絕溝通,至今雙方分居已達7年之久,導致雙方關系徹底破裂,無奈之際,劉某向法院遞交了離婚訴狀。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在有關于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上產生了劇烈的分歧,劉某和王某對于兩個女兒的撫養權均各不相讓,雙方情緒激動,僵持不下。辦案法官聚焦爭議焦點,為雙方釋法析理,一方面勸導王某體諒劉某為家庭和孩子的艱辛付出,從關愛女性及未成年子女成長角度考慮;另一方面引導劉某理解王某支撐家庭的不易,理性處理矛盾。在法官耐心地調解下,雙方當事人逐漸認識到自身問題。最終引導雙方圍繞“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在全面考量了孩子的年齡、父母的撫養能力與條件、孩子的個人意愿以及父母的品德與行為等因素的前提下,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并在互諒互讓基礎上,就女兒撫養權達成一致,大女兒歸劉某撫養,小女兒歸王某撫養,雙方各自承擔撫養子女的撫養費用。 婚姻糾紛中產生的撫養權問題,嚴重影響著青少年的健康成長。近年來,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始終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司法理念,注重傾聽、理解與溝通,積極采取調解措施、以情釋法,力求最大程度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讓訴訟更有溫度,讓群眾更加滿意。 初審:郭小宇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