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將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成果轉化為服務群眾的實效,7月16日,長嶺縣人民法院副院長鄭娜深入包保點大興鎮保安村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通過調研摸需求、捐贈法律書籍,將法律服務送到了群眾家門口。 在保安村村委會,鄭娜與村兩委干部、村民代表進行親切交流,詳細了解村里的法治建設情況和村民日常遇到的法律難題。 “老百姓想起訴,訴狀要怎么寫?” “老人去世了,遺產怎么分?” “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怎么辦?” …… 面對村民代表拋出的一個個問題,鄭娜耐心細致地予以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闡釋法律條文、普及法律知識和維權途徑,讓復雜的法律概念變得簡單明了。 隨后,鄭娜為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實用普法書籍,并鼓勵村干部帶頭學法用法。 此次捐贈的法律書籍,后續將放置于保安村的讀書室,方便村民隨時借閱學習。保安村黨支部書記魏慶波表示,“鄭院長帶來的法律書籍像一場及時雨,我們作為村干部,一定會發揮好這些書籍的作用,幫助大家更好地學習法律知識,引導村民樹立‘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律意識。” “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是長嶺法院持續為群眾做好事解難事,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的有效載體。下一步,長嶺法院將繼續立足審判職能,以群眾需求為導向,以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為落腳點,創新司法為民舉措,以工作成效不斷提升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初審:張立蘊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