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巡回審判+普法宣傳”職能作用,降低群眾訴訟成本,增強群眾對法律的直觀理解,推動基層社會治理,將司法服務延伸到群眾身邊。近日,撫松縣人民法院撫松法庭將法庭“搬”進某村委會,就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開展巡回審判。 1982年,高某某在撫松縣某村自行修建房產一處。1995年該村爆發洪災,將該房產沖毀,現僅留有房產的部分地基石印記。1983年、2017年,相關政府機關分別繪制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圖和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魚鱗圖,均顯示高某某修建房產位置系某村集體土地。現因雙方對該處土地權屬問題發生爭議,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某村村委會遂將高某某訴至法院。 為充分了解案情、全面掌握雙方當事人的爭議焦點,承辦法院前往涉案地點進行現場勘查,詳細了解情況。 考慮到該案系涉及土地權屬糾紛問題,在農村地區具有較為典型的普法意義,且在多次調解、溝通無果的情形下,更換當事人較為熟悉的場景,體現出親民性,更有利于化解矛盾。承辦法官遂決定通過巡回審判方式,將法庭“搬”到村委會,在當事人的家門口解決紛爭。 通過詳細了解雙方當事人的訴求、證據的分析等,承辦法官細致梳理了爭議焦點,并向雙方充分釋法明理。在看到雙方產生和解意向后,立即加大調解力度,促成和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 意見,并現場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某村村委會撤回了該案的起訴。就此,一場劍拔弩張的紛爭化解于無形。 從崎嶇山路到法治坦途,便民法庭的車輪奔行不輟。每一次莊嚴的法槌在鄉村院落敲響,每一次貼心的普法聲音在鄉野大地回蕩,都是司法為民最生動的注腳。未來,撫松法庭將繼續堅持“法官多跑腿、群眾少受累”的司法理念,讓法治甘霖浸潤每一寸鄉土。車輪滾滾向前,碾過蜿蜒、駛過泥濘,將法治信仰的陽光照進千家萬戶。 初審:侯春強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