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湖西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經承辦法官的耐心釋法明理,雙方消除隔閡,當庭履行了部分還款義務,糾紛得以實質性化解。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與被告王某自幼相識,兩家系世交。2018年,王某因經營需要向李某借款80萬元,在陸續償還10萬元利息后,本金及剩余利息遲遲未還。后原告李某家中突遇急事,急需資金周轉,多次催要未果后,無奈之下起訴至朝陽法院,要求王某償還拖欠的本金及利息共計120余萬元。 調解過程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曹春江在閱卷中發現,被告王某并未像多數借貸案件中的被告那樣回避訴訟,而是主動提供送達地址并簽收全部法律文書,態度積極配合。 經溝通,法官了解到,雙方家庭為世交,父輩就結下了深厚情誼,到了他們這一代更是往來密切。王某此次借款是用于經營周轉,不料生意狀況一直不佳才導致未能如期還款。為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節約雙方訴訟成本,法官決定開展調解工作,希望能在化解糾紛的同時,力爭修復這份難得的情誼。法官隨即聯系王某,詢問其調解意向及履行能力。王某語氣誠懇:“我倆是發小,我絕不是賴賬的人。知道他急用錢,我心里特別過意不去,只是眼下實在困難,連他電話都不敢接……請您放心,我想辦法湊一些?!?/p> 開庭當天,王某一進法庭,就從背包里取出幾摞碼得整整齊齊的現金,總共20萬元。調解初期,李某堅持要求一次性付清,但在聽到王某真誠致歉并主動說明困難后,情緒逐漸緩和。法官趁勢從法理、情理兩方面入手耐心勸導:“能夠出借如此大額資金,足見你們之間的信任,王某的愧疚,也正是看重這份感情。如今他主動籌措20萬元現金,已表明誠意。我們不妨尋求一個既能解決現實困難,又讓多年交情再續的方案?!?隨后,法官又結合雙方的實際情況提出建議:王某當場支付20萬元緩解李某燃眉之急,剩余款項分期償還,并在調解協議中設置違約條款,保障李某權益。既解決實際問題,也為雙方的情誼留有余地。最終,在法官的耐心調解下,原被告達成一致調解意見,被告王某當庭給付原告李某現金20萬元,剩余本金及利息分期償還,最遲于2025年11月末全部償還完畢,糾紛圓滿化解,兩人握手言和。 初審:張立蘊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